企业招聘员工劳动合同和试用
1、企业招聘员工原则上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以上;
2、试用期表现优异的员工经用人部门申请,人力资源部核实,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提前转正;
3、试用期满不符合公司岗位要求的员工,经本人与公司协商可进行延期转正,延长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延长期结束尚不能符合岗位要求,将不予录用;
4、试用期内调换岗位的员工,其在新岗位上的试用期不得少于2个月,若试用期满不能满足岗位需求,可调回原工作岗位或由公司另行安排其他岗位;
5、试用期满符合转正要求的员工需详细、真实填写《新员工试用期反馈表》,人力资源部或部门负责人指定相关管理人员对新员工进行入职指导,如实填写《顶峰餐饮员工入职引导确认表》,部门负责人与新员工进行转正面谈,如实填写《面谈表》及《转正审批表》,拟定员工工资等级,填写《薪金调整审批表》,经人力资源部与员工面谈,总经理审批;
6、通过审批的员工签署《劳动合同签署声明》、签订《劳动合同书》,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转正相关手续,开具《薪资调整通知书》并保存回执;
7、凡有下列情形者,公司不予录用或经查实可解除其劳动关系;
1)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者
4)拖欠公款、记录在案者
5)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6)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7)资料填写不真实者
8)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9)严重违反公司纪律者
10)其他不宜录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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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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