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经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设立、依法履行顺德区城市更新(含“三旧”改造)职能的独立法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协助主要政策部门实施城市更新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名工作人员,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中心工作人员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报考职位信息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及考试录用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2月22日17时。
2.报名方式:凡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者,请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全身彩色生活照片1张等文件( pdf 或 jpg 格式)及填写好的报名表(附件2Word格式),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至指定电子邮箱:URDC-SD@qq.com。
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考试相关要求将在招考工作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在招考工作网站予以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中心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名单在招考工作网站予以公示。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中心决定。
(四)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1个月试用期。
三、待遇
此次招考职位均属法定机构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按照中心薪酬福利标准执行,试用期工资按月薪的80%计发。
四、招考工作网站
顺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unde.gov.cn/
顺德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网站:http://urdc.shunde.gov.cn
五、咨询电话
冯小姐,22973817;胡小姐,22973811。
六、举报或投诉电话
监察审计部 杨先生,22973809。
佛山市顺德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