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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云和县教育局引进事业编制教师12人公告(二)返回公招列表 >>

2023-02-22

为进一步加大人才招引力度,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决定面向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招引事业编制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计划

根据云和县教育局下属学校办学需求,拟引进事业编制教师12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学位要求、招聘人数等详见附件1)。

二、招引范围及条件

(一)招引范围

品学兼优的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人才类别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下列情形者视同对待:在两年择业期内(计算至2023年2月20日)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二)招引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忠诚于教育事业;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0日以后出生),博士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5.符合教育人才类别的非师范类毕业生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其他报考人员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6.符合招引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三、招引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引进主要包含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信息发布平台

云和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nhe.gov.cn)

“云和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日23:30止,报名人员填妥《2023年云和县教育局引进优秀事业编制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件2,请到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填写,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附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报名指定电子邮箱385165643@Q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人才引进报名:XX岗位(姓名)”。逾期不再接受网络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综合成绩证明、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

(2)国(境)外已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得参加统一考试。初审通过人员将会以电话方式告知考试相关信息。

资格初审后符合条件人数不足岗位数3倍的,由云和县教育局商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是否核减、取消岗位或是否开考。

2.资格复审

云和县教育局组织各用人单位在考试前对参加考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考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时间初定2023年3月12日(星期日)。

考试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采用课堂教学考核(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模拟上课考核备课时间为50分钟,上课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在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时若分数相同者,另行组织加试。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

考试合格者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签订就业协议。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云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云和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引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有关要求

1.参加本次招引考试人员,享受来云应聘补贴;被聘用人员,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2.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3.应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招引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周年。

5.本次招引工作由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云和县教育局及招引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本公告由云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云和县教育局0578-5525728、5525008

监督电话:云和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云和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578-5502009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和县教育局

2023年2月21日

附件1:云和县教育局引进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xls

附件2:教育人才类别.doc

附件3:2023年云和县教育局引进优秀事业编制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4:综合考评排名证明(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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