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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简章返回公招列表 >>

2023-09-06

因工作需要,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人(不限性别)。未被聘用的面试合格人员均确定为递补人员,成绩有效期2年。待本院聘用制书记员出现空缺时,经体检、政审合格后依次递补。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四)截止2023年8月31日,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至2005年9月1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
4.已是重庆市法院系统用人额度内聘用制书记员的;
5.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于2023年9月 11日至 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在开州区法院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交《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信息表》(附件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寸免冠照片2张,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区法院综合楼502办公室。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cqkzfy.chinacourt.gov.cn)和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技能考试
依据笔试成绩,60分以上的确定参加技能考试人员。
技能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采取看文打字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生成绩=每分钟打字数×正确率,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技能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cqkzfy.chinacourt.gov.cn)和微信公众号公布。
技能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见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cqkzfy.chinacourt.gov.cn)和微信公众号通知。
(四)面试
从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考试成绩×40%,满分70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5︰1(未达到开考比例时,该比例递减为至少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人员的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均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具体时间、面试地点见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cqkzfy.chinacourt.gov.cn)和微信公众号通知。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从高到低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依次以技能考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cqkzfy.chinacourt.gov.cn)和微信公众号公布。
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考察参照《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七)聘用
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签订《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书》。首次签订固定合同期限为7年,其中最低服务年限2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其劳动合同生效;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本院岗位实际需求,安排被聘用人员在本院机关或人民法庭工作。
四、岗位等级和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按照《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其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任职年限,岗位等级共分为“三级九档”,由低到高依次为初级3档、2档、1档,中级3档、2档、1档,高级3档、2档、1档,试用期满合格的定为初级3档。
聘用制书记员按照《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办法》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由我院依法为聘用制书记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期间,聘用制书记员享有的其他相关福利待遇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附则
本简章由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52886218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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